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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温科协关于开展创建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 

 

作者:  来源:  点击数:  发布日期:2008-8-12


 

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

 

温科协[2008]36

 


关于开展创建温州市

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科协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和基层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,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,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,决定开展创建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依据

(一)温委办发[2007]57号文件(《关于印发〈温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“十一五”规划〉的通知》)。

(二)《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评估指标表》(见附件1)。

(三)《温州市科普示范街道评估指标表》(见附件2)。

(四)《温州市科普示范村评估指标表》(见附件3)。

(五)《温州市科普示范社区评估指标表》(见附件4)。

二、申报范围和材料

(一)申报范围

各县(市、区)根据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评估指标,结合各地创建工作的实际,将已开展创建工作的乡镇(街道)和村(社区)择优向温州市科协推荐申报。

(二)申报材料

各创建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:申报表(附件5或附件6)、评估指标表以及开展创建工作的总结材料。

三、申报和考核的时间

各县(市、区)于2008810日前,向温州市科协报送市级基层科普示范单位考核验收的申报材料。温州市科协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,预定于20088月下旬到各地进行考核验收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(一)各县(市、区)科协以及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验收工作,加强领导,周密安排,确保创建和考核验收工作的质量。

(二)各县(市、区)科协要根据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评估和考核要求,认真实施,查漏补缺,严格把关,按时上报。

(三)各创建单位要将创建工作与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实施工作以及其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做到创建工作与科普工作双丰收。各级科协及所属组织要加强对当地创建工作及科普工作的业务指导,注重经验交流,树立并宣传有特色的先进典型,使创建单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为实施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。

申报地址:温州市市府路科技馆南楼二楼科普部

联系人:戴小莲       邮编:325009

电话:88962209           传真:88962115

电子邮箱:wzkxjy@126.com

附件:1. 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评估指标表

2. 温州市科普示范街道评估指标表

3.温州市科普示范村评估指标表

4.温州市科普示范社区评估指标表

5. 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(街道)申报表

6.温州市科普示范村(社区)申报表

 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一日

 

 

 

主题词:科普工作   示范单位   申报   通知

  抄送:省科协,市委办、市人大办、市府办、市政协办、市财政局、市科技局,徐育斐副市长。

 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       2008522日印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共印75份)

 

 

 

附件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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