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科协关于建立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的实施办法
(2008年7月3日温州市科协八届四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)
第一条 按照中国科协关于行政村要建好“一站、一栏、一员”,社区要建“一站、一廊、一员”的要求,根据《<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>温州市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和温州市科协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通知》精神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是乡镇、街道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,是温州市农村、社区推动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第三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的组织形式,一般由乡镇、街道党委或乡镇科学技术协会发文建立。
第四条 行政村科协分会的具体任务是:
一、组织推广农村先进适用技术,承担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工作。
二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,配合县(市、区)农函大或乡镇农函大辅导站办班到村,积极培养乡土人才。
三、配合上级科协组织开展的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。
四、配合上级科协组织开展的科技三下乡工作。
五、加强科普阵地建设,设立农村科普宣传栏;建立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。
六、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,消除陋习和封建迷信,树立文明新风。
第五条 社区科协分会的具体任务是:
一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,建立科普庭院、科普楼幢等。
二、建立科普画廊,科普阅览室等科普设施。
三、配合上级科协组织的科普进社区活动及科技科普活动周、科普日等活动。
四、配合上级科协组织开展的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。
五、建立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,积极开展社区经常性的科普活动。
第六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由村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民技术人员、科技示范户、乡土人才、农村知识青年、农村能工巧匠、离退休科技人员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以及热心科普事业的干部群众组成。
第七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的名称统一冠以xx乡镇科学技术协会xx村分会及xx街道科学技术协会xx社区分会。
第八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领导班子由3-9人组成;设主席(会长)一名,副主席(副会长或秘书长)一名,委员若干名。主席(会长)、副主席(副会长或秘书长)、委员由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、社区党支部推荐。
第九条 行政村、社区科协分会接受上一级科协的业务指导。
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。